新田检察:小案办出大情怀
2026-01-05 11:17:31          来源: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5246         

“村民之间的纠纷看似‘小案’,但每一件都连着民心,关乎稳定。”近日,新田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梦醒带队深入该县一个偏远乡村,把调解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一堵墙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让原本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重归于好。

一堵墙引发的冲突

案件的起因并不复杂。村民赵某与周某系多年邻居,多年前因宅基地建房问题产生矛盾。此次案发当天,因赵某在原地基上修建围墙,两人从口角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赵某妻子韩某见状上前抱住周某,周某挣脱时致韩某倒地受伤。后经司法鉴定,韩某手肢受伤构成轻伤二级。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双方矛盾根源在于宅基地界限的历史遗留问题,简单一诉了之,可能埋下更深的隐患。

“这类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如果能从源头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效果远胜于就案办案。”李梦醒检察长在听取汇报后,决定主动下沉一线,牵头开展调解工作。

检察长当起“首席调解员”

调解当天,李梦醒检察长并没有直接去村委会,而是先到存在争议的宅基地现场,实地查看界线,询问当事人及有关知情人员,力求查明案件事实情况。随后,联系属地乡镇分管领导、派出所民警以及村两委成员,组成临时“联合调解组”,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召开调解会议。

面对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的情况,李梦醒检察长没有急于评判是非,而是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入手,详细解读宅基地使用权和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深入阐明走诉讼程序双方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以及刑事和解对双方的积极意义,最后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自的难处,理性看待土地争议。

多方联合调解化心结

后续连续几天,“联合调解组”各司其职。乡镇干部负责宅基地相关政策解答,村干部以乡村长辈的身份打“感情牌”,派出所民警严肃告诫违法行为后果,检察官则着重阐释刑事和解政策,强调“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最好的结果。

经过多轮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周某一次性赔偿韩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三万余元,并取得了韩某的谅解。这场因一堵墙引发的冲突,最终在“联合调解组”的见证下,以和解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把‘对立的是非’变成‘共生的日子’,这是乡村生活里最鲜活的法治样本。”李梦醒检察长由衷感慨道,“检察院不能只当犯罪的追诉者,更要当好社会治理的参与者。要主动下沉一线,联合各方力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小案’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这就是我们应有的情怀。”

据悉,新田县检察院已建立“检察长包案+多元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及信访申诉案件,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已成功促成刑事和解21件,信访矛盾化解19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供稿: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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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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